變態養貓人援交案續

最後更新時間: 2013-09-21

為買角色扮演的衣服而援交

網名「貓」的商人疑邀請3名未成年少女到寓所援交案昨續審。聲稱「有急事要用錢」的事主稱,一向拒絕被告性交需求,但為求購買動漫衣裳參賽,終答應买卖。

事 主R和兄弟S事發時同為13歲,疑於2011年7月至10月某天,一起於被告唐立漢(36歲)家中與他性交。R昨供稱,被告約於2010年起經MSN聯絡 她,需求性买卖,被她再三拒絕。控方指R與被告MSN紀錄,提及「處friend」。R回應稱曾向被告提及一名兄弟是處女,被告此後相約R买卖不果,間中 追問該處女兄弟會否願意买卖,更表明願意支付6000元肉金。

辯方質疑事主登門後援交「扮冲涼」

2011年9月,R表明有急事要錢,因為「趕住買動漫人物衫」,需求與被告买卖。她自言非援交女郎,同行的S則有援交經驗。到達被告家後,R洗澡完畢後,被告愛撫她約10分鐘,游說坐在旁邊的S参加。S起先拒絕,最終承受。

辯 方質疑R當天沒有與S同行,指R因經期而不能性交,她登門後「扮冲涼」,被告卻發現浴缸仍乾而「踢爆」她。R遂需求被告先付2000元,往後補回性交。但 R否認,稱只曾在MSN向被告索錢,最終不了了之。她強調仅有一次造訪被告寓所,有S同行並雙雙與被告性交。案子今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