援交動情反被要挾

最後更新時間: 2013-11-12

台中一名陈姓大学生在援交論壇遇到未满14岁的援交妹,2人相约性买卖后,发现少女纯情好骗,邀少女当炮友,少女见陈长得不差,不光没有开口要援交钱,往来时间还以自拍裸照相赠,表达爱意,反被陈男当作要挟、恫吓取财的东西。

据台湾媒体报道,上一年3月,仍是大学生的陈某,在网络实时通与少女达到1万元性买卖,需求少女到台中买卖,他再加5000元。上一年3月4日与少女在台中市中区某旅馆,完结性行为后,陈某邀少女为炮友,即持续往来之意,少女也对陈某发生好感,她一时不好意思开口要钱,让陈某有延迟付款的时机。

几天今后,少女接连2次北上与陈某到旅馆享用一夜情鱼水之欢,少女还传了15张自拍性感裸照给陈某,以解2人无法每天碰头之苦,不料陈某心怀不轨,竟拿这些裸照要挟少女,以核算机传送实时通给援交妹,“给你优待,2周内能还,就1.5万,超越2周就要2万,如超越3周,直接打电话给你家人揭发你在卖,别忘了还有裸照在我这儿。”以此要挟少女付钱。

少女报警处置,付款前警方拘捕陈某,并在住处查扣核算机内15张少女裸照,及陈某发送的实时通档案,陈某到案后坦承犯行。法官一审重判陈某4年8个月,台中高分院审酌陈已补偿8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改判2年徒刑、缓刑4年,供给责任劳务210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