昵稱援交觸法,男子被判刑5月

最後更新時間: 2014-02-25

北市文山區43歲林姓男子,9年前在「網路成人聊天室」內,以「價高援交你」的暱稱,與女網友性交易被逮,被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判刑3月,緩刑2年,去年8月他故技重施,把暱稱改成「包養」,一樣被逮。

林男於偵訊時曾辯稱是好奇才在網路上刊登,沒有援交意思,暱稱「包養」也是單純打好玩的,檢方追問在密語中與對方提到1至2萬元是什麼意思?林男也說是開玩笑,否認是性交易價格。

法官認為林男與對方的密語雖涉性交易,但因未公開不觸法,不過林男暱稱「包養」,因引發援助交際聯想而觸法,雖林男最後認罪,法官仍依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判他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5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