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充警察強行性交援交妹

最後更新時間: 2013-10-04

無業青年在援交論壇認識17歲援交妹,二人赞同以1500元作性买卖,但青年专心不付錢,拒先付肉金,僅願意付出價值500元手機及現金100元,少女拒絕买卖欲離開,怎料青年威迫少女就範,以「差人徽章」訛稱是「放蛇」警員,威脅對方性交及口交,否則會逮捕她。

被告認专心不付錢

22 歲被告劉嘉誠昨在高院承認一項以威脅或恐嚇手法促致性行為罪。事發上一年4月8日晚上10時左右,二人相約在旺角港鐵站見面,之後往邻近賓館买卖,被告付出 了90元房租。事主X需求被告先付肉金,但被告堅持买卖後才付出,二人爭論一番後,被告僅願意付100元及二手價值500元的手機作典当,买卖完畢後才往 櫃員機提款。

X拒絕與被告买卖,欲離開之際,遭被告推回牀上並向X上下其手,其間被告掏出「差人徽章」訛稱是「放蛇」警員,威脅對方性交及 口交,否則會逮捕她,X哭着就範,其間她向社工發短訊求助。至4月9日清晨,二人離開賓館往公園談話,被告需求X分擔房租錢,X將身上僅餘的100元公民幣交予被告,来日報警。

掏出「警章」威脅逮捕

辯方大律師求情時稱,被告承認专心不付錢,雖然本案触及性,但其實是「經濟违法」,被告騙去事主肉金,他已深感後悔,願向事主抱歉,其大學畢業的兄長早前曾投考督察被拒,不知道是不是與本案有關。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,被告還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