援交案例系列

最後更新時間: 2015-05-28

援交案例1: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日前獲報至集賢路一處旅館查外送茶,45歲吳姓馬夫載26歲楊女做外送茶交易,警方在一旁埋伏時發現楊女被嫖客打槍,楊女打算回去跟吳姓馬夫會合時,馬夫發現警察,把楊女踢下車,自己開車溜走,警方事後將兩人都帶回偵訊,楊女還忿忿不平,「他居然就這樣把我踢下來。」警方依社維法裁處楊女,並依妨害風化將吳男移送法辦。

援交案例2:有多個性罪行案底的積犯,於去年9月透過facebook結識14歲少女後,假稱安排少女見工,卻帶少女到賓館性交「試鐘」,繼而安排少女接客,前後抽佣共300元。同年10月援交妹因患性病告知心理學家始揭發事件。

被告陳永霑(34歲),共有35項案底紀錄,大部份為非禮、與未成年援交妹發生性行為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等罪。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性交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兩罪,雖然被告自稱沒有性病,但由於事主被驗出患有性病,法官下令先取得被告的性病報告,始於6月9日判刑。

控方指被告安排事主於去年10月11日分別與三名客人見面,事主分別替三人手淫、陪遊車河及讓客人摸上身,事後向三人收取共2,100元。